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訓令第百七十二號臺灣總督府郵便局雇採用規則中改正ノ件

五 明治三五年九月訓令第二四六号台湾総督府郵便局雇採用規則中改正ノ件(訓令第一七二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1-02-18 ~ 1911-03-0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