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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第百五十一號為替金居宅拂並集金郵便ニ依ル現金取立ノ件

八 郵便貯金局長及ヒ逓信省通信局長ノ通牒ニヨル現金取立ニ関スル郵便規則改正ニ付キ明治四四年一〇月一日以降一、二等郵便局ニ於テ郵便為替金居宅払並集金郵便ニ依ル現金取立事務取扱ノ件(告示第一五一号)並ニ明治三八年一二月告示第一五七号ハ自然消滅ス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1-09-20 ~ 1911-10-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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