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宜蘭廳廳令第四號代書人取締規則施行細則ヲ定ムル件

一三六 第四号 代書人取締規則施行細則制定ノ件並ニ明治三六年宜蘭庁令第一四号ヲ廃止シ、明治三六年一一月深坑庁令第一〇号八其ノ効力ヲ失フ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1-01-28 ~ 1911-04-0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