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花蓮港廳訓令第十號藝妓稼業取締規則施行手續ヲ定ムル件

五八 第一〇号 芸妓稼業取締規則施行手続制定ノ件並ニ明治三三年七月台東庁訓令第四号ハ当庁管内ニ於テ失効ス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0-03-31 ~ 1910-04-2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