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阿緱廳告示第三十六號恆春支廳外二支廳ノ民事爭訟調停事件恆春支廳ニ於テ取扱ノ件

四 第三六号 恒春・枋山・蚊蟀ノ各支庁ノ管内人民ヨリ申請スル民事争訟調停事件ニシテ軽易ナルモノハ本庁吏員カ出張シ恒春支庁ニ於テ調停ヲ為ス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0-06-03 ~ 0000-00-0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