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南廳廳令第二號四十二年廳令第十號中第二項削除ノ件

六一 第二号 明治四二年一二月台南庁令第一〇号中第二項砂糖包装改装場所指定中罰則ノ旨削除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0-01-17 ~ 1910-02-1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