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義廳訓令第四十四號區長役場處務規程ヲ定ムル件

六五 第四四号 区長役場処務規程制定ノ件並ニ明治三五年一〇月嘉義庁訓令甲第九号ハ廃止シ、明治三五年五月塩水港庁訓令第一〇号及明治三六年一月斗六庁訓令第一号ハ施行ノ日ヨリ適用セス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0-08-30 ~ 1910-09-2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