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府令第十七號四十年府令第三十二號總督府中學校規則中改正ノ件

二六 明治四〇年五月府令第三二号台湾総督府中学校規則中第二条削除ノ件(府令第一七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9-02-10 ~ 1909-03-3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