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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第四十七號及訓令第八十八號律令第二號ニ依ル印紙官沒ニ關スル手續發布ノ件

二八 明治四二年律令第二号印紙犯罪処罰ニ依リ行政処分ヲ以テスル印紙ノ官没ハ庁長ニ於テ命令書ヲ交付シテ之ヲ為スヘシ件(府令第四七号)並ニ明治四二年六月府令第四七号ニ依リ官没シタル印紙ヲ破毀セムトスルトキハ庁長ハ予メ法院検察官ノ承認ヲ受クヘシ件(訓令第八八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9-05-07 ~ 1909-06-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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