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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第八十號花蓮港廳長ヲシテ民事調停等ノ事務ヲ取扱ハシムル件

七 明治三七年律令第三号第四条委任事項ニ花蓮港庁長ヲシテ民事調停公証登記等訴訟事務ヲ取扱ハシムル件(府令第八〇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9-10-22 ~ 1909-10-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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