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南廳告示第四號四十一年分官租及後期分地租稅等ノ納期等改定

四一 第四号 明治四一年後期分地租及地租附加税並ニ同年分官租ノ納期及納入場所指定ノ件(1909-01-29~1909-03-03);第五号 台南庁梓仙渓西里雲掩臼庄二年疫発生ノ件並ニ嘉義庁ト鳳山庁両管内ニ牛疫発生ニ付キ両庁ヨリ通知ノ件(1909-01-29~1909-03-03)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9-01-29 ~ 1909-03-0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