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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有森林原野豫約賣渡若ハ貸渡出願ノ際圖面ニ登錄地番記入方通達ノ件(各廳)

三 未査定ノ官有森林原野ニ対スル予約売渡若ハ貸渡出願ノ際願人提出図面ニ近傍ノ既登録地番ヲ記入スへキ旨澎湖庁・台東庁ヲ除ク各庁長へ通達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8-08-26 ~ 1908-09-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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