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語學校給費生支給細則認可ノ件

一一 台湾総督府国語学校長本荘太一郎ノ提出シタル明治三六年六月台湾総督府国語学校給費生支給細則改正案ヲ廃案トシ、明治四一年五月府令第二三号台湾総督府国語学校生徒学資支給規則ノ制定ニ伴ヒ台湾総督府国語学校生徒被服支給細則ヲ認可ス(指令第二六五四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11-18 ~ 1908-07-1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