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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二十三號國語學校生徒學資支給規則ヲ定メ并同校給費生支給細則中改正ノ件

一〇 台湾総督府国語学校生徒学資支給規則ノ制定並ニ明治三六年六月府令第四五号台湾総督府国語学校国語伝習所給費生及師範学校生徒支給規則ヲ廃止ス(府令第二三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5-31 ~ 1908-05-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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