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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電報規則適用ノ件(府令十四號、訓令三十五號)

七 明治三九年一二月逓信省令第六一号新聞電報規則ヲ本島ニ適用スヘキ件並ニ明治三五年四月府令第三〇号新聞電報規則ヲ廃止ス(府令第一四号)、及ヒ明治三五年四月訓令第一二五号新聞電報取扱手続ヲ廃止ス(訓令第三五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2-04 ~ 1907-03-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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