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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為替交換局指定並事務取扱ニ關スル件

三〇 外国郵便為替交換局トシテ台北・台中・台南・基隆・打狗・淡水ノ各郵便局及ヒ台北郵便局大稲花郵便支局・台南郵便局安平郵便支局ヲ指定ノ件(告示第一六四号)並ニ外国郵便為替通常局ニ於テハ外国通常為替事務ハ明治三七年二月告示第一三号ノ事務分掌区域ニ依リ取扱ヒ明治四〇年七月訓令第一三五号ハ廃止ス(訓令第一九七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10-15 ~ 1907-11-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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