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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令第百四號ヲ以三十八年訓令二百五十七號地方稅物品會計規程中改正ノ件(民政部廳)

五三 明治三八年一二月訓令第二五七号台湾地方税物品会計規程中改正ノ件(訓令第一〇四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5-17 ~ 1907-05-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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