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府令第百十七號臨時法院廢止ノ件

二九 明治四〇年一二月府令第一〇七号ニ依リ台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管内ニ於ケル匪徒刑罰令ニ掲ケタル犯罪被告事件ヲ審判セシムル為メ台湾総督府臨時法院条例第一条ニ依リ新竹庁北埔ニ設置ノ台湾総督府臨時法院廃止ノ件(府令第一一七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12-19 ~ 1907-12-2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