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澎湖廳訓令第二十五號薪炭油費及小使給月額表中派出所ノ行改正、澎湖廳訓令第二十六號當廳課及支廳判任官定員

四六 第二五号 明治四〇年八月澎湖庁訓令第一九号薪炭油費及小使給月額表中改正ノ件 (1907-09-16~1907-10-09);第二六号 澎湖庁課及ヒ支庁判任官定員制定ノ件(1907-09-16~1907-10-09)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9-16 ~ 1907-10-0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