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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廳廳令第七號三十九年廳令三號及四號廢止

六 第七号 明治三九年二月恒春庁令第三号公学校会計規程及ヒ同年同月同庁令第四号公学校管理規程ヲ明治三九年度限リ廃止ス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5-15 ~ 1907-07-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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