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鳳山廳訓令第四號廳警察職務規程施行細則別冊ヲ定メ三十六年訓令三號廢止

一五 第四号 鳳山庁警察職務規程施行細則制定並ニ明治三六年二月鳳山庁訓令第三号ヲ廃止ス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3-31 ~ 1907-05-2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