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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廳告示第四十一號草鞋墩市場管理者指定、南投廳告示第四十二號草鞋墩市場設置區域、南投廳告示第四十三號四十年前期分地租官租收期間等

四一 第四一号 公共事業ニ属スル営造物管理規程第三条ニ依リ草鞋卸庄長李昌期ヲ草鞋卸市場管理者ニ指定ス(1907-06-29~1907-09-04);第四二号 公共事業ニ属スル営造物管理規程第二〇条ニ依リ草鞋卸市場ノ設置区域制定ノ件(1907-06-29~1907-09-04);第四三号 明治四〇年前期分地租官租徴収期間場所及所轄区域制定ノ件(1907-06-29~1907-09-04)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6-29 ~ 1907-09-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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