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中廳訓令第二十五號三十八年訓令七號中葫蘆墩支廳頂街ノ次ニ追加ノ件

九七 第二五号 明治三八年四月台中庁訓令第七号中葫芦卸支庁頂街ノ次ニ馬崗鮎派出所ヲ加ヘ薪炭油費・小使費制定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10-01 ~ 0000-00-0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