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竹廳訓令第三十三號警察官吏月額旅費支給額改定

三 新竹庁・鳳山庁ノ訓令、新竹庁・斗六庁・嘉義庁・鳳山庁・阿緱庁・恒春庁ノ告示、鳳山庁ノ庁令供閲ノ件(1907-08-09~1907-09-07);第三三号 明治三九年五月新竹庁訓令第三八号警察官吏月額旅費支給額改定ノ件 (1907-08-07~1907-09-07)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8-09 ~ 1907-09-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