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竹廳訓令第十號四十年訓令二號中追加

一三一 第一〇号 明治四〇年一月新竹庁訓令第二号公共事業ニ属スル営造物管理規程施行手続中追加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2-18 ~ 1907-03-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