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桃園廳訓令第二十七號三十九年訓令二十八號本廳各課及各支廳判任官各官配置定員中改正

三一 第二七号 明治三九年五月桃園庁訓令第二八号本庁各課及各支庁判任官各官配置定員中改正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10-08 ~ 1907-11-2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