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宜蘭廳訓令第四號三十八年訓令一號米穀檢查員服務心得并事務取扱順序中改正

一八四 第四号 明治三八年一月宜蘭庁訓令第一号米穀検査員服務心得並ニ事務取扱順序中第四号並ニ第五号雛形改正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03-08 ~ 1907-03-1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