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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廳告示第八十二號公共埤圳ヲ認定シ其區域ヲ定ム

一五一 基隆庁・台中庁・斗六庁・塩水港庁・台南庁・阿緱庁・恒春庁・澎湖庁ノ告示、深坑庁・彰化庁・台東庁ノ庁令、台中庁・台南庁・台東庁ノ訓令供閲ノ件(1907-10-15~1907-11-22);第八二号 台湾公共課嘩規則ニ依リ基隆庁管内ノ内平林嘩・外平林嘩・清水嘩・田心仔嘩・金泉吉嘩・公館崙二条嘩・大鏨嘩・渓州椙嘩・芳泰嘩・匠頭課・分坑草濫課・頂大嘩・麟魚坑嘩・大坑埔嘩・話西猴嘩・七堵嘩ヲ公共課嘩ト認定シ其区域ヲ定ムル件(1907-10-01~1907-11-22)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7-10-15 ~ 1907-11-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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