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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令第十號ヲ以警察職員通譯兼掌者詮衡規程中改正ノ件

三 明治三六年一一月訓令第二〇〇号警察職員通訳兼掌者銓衡規程中改正ノ件(訓令第一〇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6-12-21 ~ 1907-01-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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