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東廳訓令第十三號保甲條例施行細則取扱手續中改正ノ件

一二〇 第一三号 明治三八年二月二七日台東庁訓令第四号保甲条例施行細則取扱手続中第一四条改正ノ件(明治四〇年民総第九二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6-12-26 ~ 1907-02-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