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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例申改正ノ件

五二ノ乙 明治三九年六月内務省訓令第五〇二号ヲ以テ台湾総督府内務報告例中改正セラレタル為メ明治三六年一一月訓令第二〇八号台湾総督府報告例改正ノ件(訓令第一九二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6-08-04 ~ 1906-10-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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