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郵便切手類賣下賣捌規則、三十三年訓令第三百五十五號廢止

一二 郵便切手類売下売捌規則制定ノ件(府令第三四号)(1905/04/28~1905/05/25);明治三三年一二月訓令第三五五号三等郵便及電信局ニ於(1905/04/28~1905/05/26)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5-04-28 ~ 1905-05-2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