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桃仔園廳訓令第十一號三十七年五月訓令第十六號警察官吏所轄內出張巡回月額旅費支給額改正ノ件

三〇 第一一号 明治三七年五月訓令第一六号桃園庁警察官吏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5-04-01 ~ 1905-04-2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