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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外一廳判任官定員改正ニ關スル件

一一 明治三八年三月訓令第六四号庁属、警部、技手、通訳及警部補定員中宜蘭庁「六十二人」及ヒ深坑庁「四十四人」ニ改正ノ件(訓令第一七〇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5-07-05 ~ 1905-07-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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