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宜蘭廳告示第十三號公共埤圳認定

六二 第一三号 金慶安圳・林源春圳・万長春圳・金復興圳・金大安圳・太山口圳・金結安圳・八宝圳・林宝春圳・金豊万圳・李宝圳・金長安圳・金大成圳・金栄発圳・湯城港圳・四城港圳ヲ明治三四年七月律令第六号台湾公共埤圳規則ニ依リ公共埤圳認定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4-02-20 ~ 1904-03-0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