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統計事務整理細則(嘉義廳訓令第二號)

一〇 第二号 明治三四年一一月総督府訓令第三九六号台湾総督府統計事務規定ニ依ル統計事務整理細則制定(1902/01/20~1902/02/18)統計事務整理細則制定ニ関シ総務局長石塚英蔵ヨリ嘉義庁長岡田信興ヘ照会及ヒ同嘉義庁長ヨリ回答(1902/02/25~1902/03/04)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2-01-20 ~ 1902-02-1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