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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三年律令第二一號台灣保安規則第四條ニ依リ戶水汪外數名本島限居三年(台北廳告示第七三號)

三八 第七三号 明治三三年律令第二一号台湾保安規則第四条ニ依リ戸水汪・新開清助・鹿山豊・妹尾角平・中島丑之助・清水竹次郎・市川愛吉・閑林若松・中川有一・田中百勝・好地園大郎三年間本島在住禁止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2-04-15 ~ 1902-04-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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