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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廳用并私設電信電話監督事務掌理方(府令第四一號)並ニ明治三十四年五月訓令第一四○號廢止(訓令第一七○號)

四二 官庁用并私設電信電話監督事務掌理方(府令第四一号)並ニ明治三四年五月訓令第一四〇号廃止(訓令第一七〇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2-05-19 ~ 1902-06-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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