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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四月分重罪登記(覆審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同院新竹出張所、台中地方法院、台南地方法院、同院嘉義出張所、同院鳳山出張所)

一〇 明治三四年四月分 重罪登記覆審法院 台北地方法院 七枚同院新竹出張所 二枚台中地方法院 三枚台南地方法院 一枚同院嘉義出張所 一枚同院鳳山出張所 七枚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1-04-01 ~ 0000-00-0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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