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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訓令第四十九號本年訓令第三十號〔地方稅徵收ノ為媽宮城內巡迴手當一日金四拾錢ヲ給ス〕廢止

六三 第四十九号 本年訓令第三十号地方税徴収ノ為媽宮城内巡廻手当一日金四拾銭ヲ給 ス廃止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2-02-27 ~ 0000-00-0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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