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台南縣訓令第四十四號官民有查定未納ノ土地建物處分方

六五 第四十四号 官民有ノ区分査定未納ノ土地・建物処分方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01-10-02 ~ 0000-00-0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