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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郵便電信局官舍第二號家屋所有主ヘ返還

五 恒春第十四野戦郵便局ニ於テ炊事場ニ充用以来使用ノ恒春郵便電信局官舎第二号家屋ヲ元所有主ヨリ返還方請求ノ件ニ付官有ノ証左ナキニヨリ返還ノ上借上又ハ相当家屋選定スベキ旨恒春郵便電信局長渥味正人ヘ通牒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898-07-25 ~ 1899-03-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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