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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便鐵道郵便取扱手續制定(訓令第四號)、同上ニ付台南上申、同上中改正(訓令第三四號)、新竹輕便鐵道台車使用規則及心得ニ付民政局ヘ通牒

七 軽便鉄道郵便取扱手続制定(訓令第四号)(1899/01/21);七-一 軽便鉄道郵便取扱手続制定ニ付台南郵便電信局長山木利渉上申(1898/08/24);七-二 軽便鉄道郵便取扱手続制定中改正(訓令第三四号)(1899/02/26);七-三 新竹郵便電信局中沢潤二ヨリ軽便鉄道台車使用規則及心得ニ付民政局ヘ通牒 (1899/01/12)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899-01-21 ~ 0000-00-0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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