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收入印紙ノ儀ニ付敕令發布方稟申、收入印紙ヲ以テ納ムヘキノ手數料種目(府令第一一號)、同上印紙貼用方(府令第一二號)、印紙賣下賣捌規則(府令第一三號)、同上中追加(府令第一二三號)、印紙類出納規程中改正(訓令第二七號)、法院ニ於ケル印紙類引繼方(訓令第二八號)、印紙消印押捺及調查方(訓令第二九號)

一 収入印紙ノ儀ニ付勅令発布方禀申(1898/11/30);一-一 収入印紙ヲ以テ納ムヘキノ手数料種目(府令第一一号)(1899/02/20);一-二 収入印紙貼用方(府令第一二号)(1899/02/20);一-三 印紙売下売捌規則(府令第一三号)(1899/02/20);一-四 印紙売下売捌規則中追加(府令第一二三号)(1899/11/22);一-五 印紙類出納規程中改正(訓令第二七号)(1899/02/20);一-六 法院ニ於ケル印紙類引継方(訓令第二八号)(1899/02/20);一-七 印紙消印押捺及調査方(訓令第二九号)(1899/02/20)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898-11-30 ~ 0000-00-0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