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警部長弁務署長等任用令及警部、監獄書記、看守長特別任用令

四 警部長弁務署長等任用令警部・監獄書記・看守長特別任用令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898-05-11 ~ 1899-12-2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