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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開中判亂

本案為70年間,國家安全局將國安局上校科長涉案資料函送給國防部軍法局,請其依法羈押偵查,後國防部因偵查便利而授權請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協助辦理,並由警總軍事檢察官提起公訴。附自白書、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起訴書及相關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700608-民國0070090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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