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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啟賢等擅入軍營毀壞軍事通信器材罪審判情形

本案為69年間,國防部呈報總統有關多位民眾涉案情形,和當事人因不服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判決結果而聲請覆判,獲國防部原判決部分核准、部分罪刑及執行刑部分撤銷等覆判結果,及該部審理建議,後獲總統府回復辦理意見。附國防部判決書等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90108-民國0069011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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