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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嘉男等收受賄賂罪審判情形

本案為67年間,國防部向總統呈報有關國防部情報局第四處高雄特交組少校安全參謀官等相關人員涉案情形,和當事人獲情報局判決後送請覆判,獲國防部原判決部分當事人核准、部分當事人無罪等判決結果,及該部審理建議,後獲總統府回復辦理意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71009-民國0067102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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