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楊錦章叛亂案

本案為67年間,金門高中學生經金門防衛司令部判決確定後,金門防衛司令部軍事檢察官認為該判決違背法令,聲請提起非常審判給國防部軍法局,經國防部審核命令糾正,並請該案檢審人員切實檢討改進。附金門防衛司令部軍事檢察官提起非常審判意見書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71030-民國0067121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