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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總保安處查有無叛亂胡肇枬其人

本案為62年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因臺灣省警務處函請調查當事人所涉案件相關資料,而函請國防部軍法局檢送原判決書給警總參考辦理,後國防部發函給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兼軍管區司令部、陸軍總司令部、海軍總司令部、憲兵司令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等相關單位協助調查執行情況,獲各單位回復均查無此人,後國防部將結果回復警總。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20501-民國0062060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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